話說有一天,小女孩提到爭鮮迴轉壽司,她想試試咧!

其實我最後一次踏進爭鮮是好幾年前的事了,

因為當時小孩太小,也不愛吃生魚片,

當父母的,也就過門而不入,

所以爭鮮要做我的生意,還真是難啊!

想不到妹子有興趣,所以我提出只要週一到週五每天10點前上床,

我就帶她去嚐鮮。

ㄟ,我的小女孩真不是蓋的,

每天補習到7點多,回到家速速寫功課、吃飯、洗澡,

不但沒有耍賴、討價還價,而且準時上床睡覺,

真的是超棒的孩子。

<看見孩子發亮快樂的神情,有哪位父母不感到幸福的捏!>

 DSC09566.JPG

<加購50元,帶回鮭魚玩偶。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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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saosuch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