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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六年前吧!

很偶然的機緣拜訪了一個部落格,主人很慷慨分享好物、尤其是鉅細靡遺的旅遊故事,

讓我習慣性地潛水到她的花園。

 

感覺她是一位生活很有姿態、很有品味的女人,她的部落格沒有廣告性質,她介紹的好物

都很有質感,吸引我的關注,是因為覺得她是很真實的人,是我可以學習的對象。

不過她在乎隱私權,名字只用別名,凡是po本人或家人的相片,也會用圖案蓋住臉部。

 

直到三年前,我參加了孩子的畢業典禮,我隨意站在一角,望向舞台,赫然看見她就站在我左邊,

那張po在部落格上一模一樣的側面,一樣的耳環,一樣的手提包。一切的一切讓我覺得是那麼不可思議,

我想了三秒,覺得還是不要言出,免得嚇到她。奇妙地是,她居然主動跟我說話,我看著那張我看了

三年熟悉的臉龐,親切的語調,就很自然的話家常。可能是因燈光的關係,也可能是不想讓我的眼神流露

出什麼,我並沒有刻意看清楚她的長相。

 

今年在同一個場合,我又遇見她了,她成了嘉賓,我是舉牌志工。我想我看見她那剎那,瞳孔一定有放大,

她有意會到,才會嘴角上揚表示她的教養,畢竟她是見多識廣的女性。我們在二步之遠的距離相處了

四個小時,她不認識我,而我對她的故事又是那麼明白,人與人的每一次相遇,真的都是久別重逢嗎?!

 

三年不見,我終於知道她長什麼模樣了,一切都是那麼地真實,我開心知道我follw的人,

不再是背影,也不再是側面。但是,這究竟是什麼的因緣,讓我們三年見一次面。

還會有第三次嗎? 如果有,我有機會說這個屬於我個人的故事呢?還是就讓一切就雲淡風清,

專心做個忠實的格友就好了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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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saosuchu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